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艺(文) 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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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浙江 |
美术学 |
(注:最终各省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0年各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指南或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
2.我校在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中,对不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文化课成绩要求。
3.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4.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动画专业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
6.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遵照《西北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中文化课各单科比较顺序执行。
7.学费以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8.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9.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 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若教育部有新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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